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理中心
2009年,国家能源局以《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明确了行业标准化管理的机构设置和行业标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作为15个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之一,在国家能源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电力规划设计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2010年,国家能源局批复成立能源行业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电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火电和电网工程技术经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4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
为切实履行国家能源局赋予的电力规划设计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职责,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成立了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理中心,中心职责为:
(一)征集、评估、申报电力规划设计领域的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组织制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体系;
(三)负责年度计划项目的执行、技术审查和报批;
(四)组织行业标准的出版工作,负责标准成果申报;
(五)推进标准的宣贯、实施;
(六)配合做好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换届、新设立分技术委员会等工作;
(七)指导电力规划设计领域内相应团体标准化工作;
(八)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九)承办国家能源局委托的其他标准化工作。
联系电话:(010) 58388130 邮编:100120 地址:中国 北京 西城区安德路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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