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公告
2011年 第4号
按照《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等113项行业标准(见附件),其中能源标准(NB)12项,石油天然气标准(SY)75项和电力标准(DL)26项,现予以发布。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
联系电话:(010) 58388130 邮编:100120 地址:中国 北京 西城区安德路65号
版权所有:©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京ICP备:12026237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956-2号
涉密不上网 上网不涉密
当前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