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撑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电力规划设计行业标准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电力规划设计标准体系中“DL1.5 新技术、新产业”部分的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标准体系框架以《电力规划设计标准体系项目表》(2024年版)(下载网址为www.cepds.com,电力规划设计标准网资源中心栏目)的标准体系框架为基础,标准体系表列出“DL1.5 新技术、新产业”门类中所有现行标准和需要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出拟开展的重点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
在分析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提出适应能源行业“新技术、新产业”等新兴领域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进一步确定各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重点、相关专业交叉配合领域。根据《能源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专家组章程》内容,“新技术、新产业”门类标准限定为以下四个方向:
1、能源电力融合方向(包括能源电力与交通融合、能源电力与建筑融合、能源电力与工业融合、能源电力与数据基础设施融合、能源电力与生态环境融合、能源电力与新技术融合);
2、能源电力 REITs 方向(包括电力能源 REITs 设计、评估、估值、信息披露、扩募);
3、能源电力数据资产方向(包括电力数据模型、数据汇聚、数据管理、数据应用);
4、能源电力绿色低碳方向(包括节能管理、绿色化、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二、工作进度
标准体系修订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完成各专业方向标准化体系表的初步编制工作
主要工作:分析标准现状,构建标准体系框架修订初稿,提出各领域标准体系表初稿。
请各专业方向按照要求梳理相关领域的标准体系表,于7月15日前将本专业方向标准体系表初稿(按附件格式)报专家组秘书处(含电子版)。
第二阶段:完成标准体系表的初审工作
主要工作:汇总各专业方向标准体系表,形成全面系统、布局合理的标准体系。
专家组秘书处将于8月初步审查标准体系表、确定相关专业交叉配合领域,开展对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标准体系表的初审工作
主要工作:9月初组织有关专业方向委员和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确定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明确各专业方向的标准化工作重点以及标准制修订计划。
三、联系人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专家组秘书处
联系人:黄淳
电话:010-58385210 邮箱:chuang@eppei.com
地址:北京西城区安德路65号
邮编:100120
附件:电力规划设计“新技术、新产业”标准体系明细表
联系电话:(010) 58388130 邮编:100120 地址:中国 北京 西城区安德路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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